青海省住建厅关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为加强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我省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和使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11月22日至12月4日组织了省市联合检查组对西宁市、海东市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按照双随机和差异化相结合等方式,主要针对西宁市、海东市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原材料质量控制、试验室质量控制、预拌混凝土企业数字化质量管理平台应用等方面,西宁市、海东市取得预拌混凝土资质企业共67家,本次共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13家,其中西宁市检查8家,海东市检查5家。检查中共发现问题69条。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保证体系方面
一是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不够完善,未设置组织机构,未编制制度文件;二是部分企业无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称不满足资质要求,个别企业存在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三是部分企业中级职称人员数量、试验人员数量不达标,试验人员未经培训上岗。
(二)试验室质量控制方面
一是部分企业试验室试验检测能力不达标。存在检测仪器欠缺,未经计量认证,检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不达标,试验记录不规范;二是部分企业质量管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养护室温湿度控制不达标,试块堆放混乱、标识不清或无标识、编号不规范,配合比未根据原材料实际情况调整验证;三是试验资料管理不规范,试验记录不规范,未对生产出场的混凝土进行坍落度检测,未留置试块;四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的未建立检测台账,无送样记录。
(三)原材料质量控制方面
一是部分企业对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原材料试验频次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未按规范要求对原材料进行留样,不能提供原材料检测原始记录;三是原材料储存管理不规范,无材料标识牌或者标识内容不全,料仓分界不清。四是预拌混凝土试验配合比执行情况不满足要求,个别企业执行情况差,水泥用量较试验配合比用量减少近30%;五是冬期施工保障措施不到位,部分企业预拌混凝土水泥用量少于《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6.1.3条的要求,部分企业未对拌和用水进行加热,部分砂石原材料存在冻结现象,混凝土出机温度低于规范要求。
(四)预拌混凝土企业数字化质量管理平台应用方面
大部分企业都能熟练运用预拌混凝土企业数字化质量管理平台对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监控,人员操作熟练,数据自动采集和上传情况较好,能够为施工企业提供系统打印的出厂合格证。但个别企业未按规定安装部署预拌混凝土数字化质量管理平台,不能提供系统打印的出厂合格证,部分年度信息上传不完整。
三、处理意见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以下企业进行通报批评:(1)民和宏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青海祥隆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试验室管理不严格,质量安全组织保障体系不健全;(2)青海春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西堡站、平安金圆建材有限公司、西宁南联商砼有限公司、青海威隆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配合比执行情况差,混凝土质量控制存在缺陷;(3)青海威隆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试验频次不符合规范要求,冬季施工保证措施不到位。
(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日常动态监管,持续推进青海省预拌混凝土企业数字化质量管理平台的部署及应用,定期开展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规范市场秩序。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各混凝土预拌企业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照检查问题,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一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配备足额技术人员和试验人员,加强技术人员和试验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规范台账资料,保证试验室、试验设备满足生产试验要求,及时做好青海省预拌混凝土企业数字化质量管理平台合同备案、数据上传等工作,确保数据上传及时有效、真实可靠;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管控,严把原材料质量关,执行验证配合比要求,规范试验操作,提高混凝土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对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包括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等,外加剂产品还应包括使用说明书;要加强对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工作,做到先按规定进行材料检验、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制定不合格原材料评价处置措施及制度,防止误用不合格原材料,加强原材料质量的追溯性管理,做好出厂成品与原材料之间的对应管理,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样品的留样和存封,以便原材料不合格时进行质量追溯。
(四)加强配合比设计工作的管理,提高质量控制水平。根据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以及原材料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根据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施工方式、不同品种原材料等,建立配合比数据库,并根据标准要求及原材料的变化情况,及时对配合比数据库进行验证及调整。配合比设计、配合比通知单、配合比调整通知单、生产配合比必须一致,不断提高混凝土质量控制水平。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