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全力实施“四类”改造 高标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西宁楼市发布 2021-10-08 09: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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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凡西宁市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建筑主体结构完好、未来5年内未列入政府征收计划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均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其中,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按一定比例逐年均纳入改造计划。

补齐城市配套设施短板,完善社区管理服务,改善城镇居民居住环境……今年起,西宁市全力实施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引导类改造,高标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据悉,凡西宁市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建筑主体结构完好、未来5年内未列入政府征收计划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均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其中,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按一定比例逐年均纳入改造计划。

改造内容包括四大类:

★基础类改造要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包含建筑物本体和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

★完善类改造要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无障碍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

★提升类改造要按照绿色社区创建标准,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引导类改造要补齐短板,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针对具备条件的小区,以居民为出资主体,在本单元楼所有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可对室内供水、排水、供气等系统进行改造,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需要。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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