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民买二手房原房主拒绝迁户口怎么办?可按规定强制迁出!

搜狐焦点西宁站 2022-03-11 09: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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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城西公安分局户政大队、城西区户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青海省公安厅、西宁市公安局的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对二手房原房主未迁出,新房主要求落户的应予落户。

买了二手房,原房主拒迁户口怎么办?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

网友说,他2021年在西宁市买了一套二手房,三个多月前顺利拿到了不动产权证。3月初,他想将一家人的户口落到买的二手房所处地址时,原房主却拒绝将户口迁出。

西海全媒体小编联系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户政大队、城西区户政服务中心得知,早在1月份,城西警方就为辖区居民办理过类似的一起求助。

1月初,居民周女士向户政大队民警求助称,她买到一套二手房3年多了,可原房主迟迟未按照买房前的约定,如期迁移户口。

接到求助当天,城西公安分局户政民警核实周女士买房的事实后,联系原房主,告知对方,按照省、西宁市公安机关关于户籍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明确告知后,仍未迁出户口的,可强制迁出,收回原居民户口簿。

户政民警介入后,原房主一改原来拒绝配合的态度,在3天内将户口迁出。几天后,城西公安分局户政民警顺利为周女士一家人按规定办理了落户手续。

据城西公安分局户政大队、城西区户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青海省公安厅、西宁市公安局的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对二手房原房主未迁出,新房主要求落户的应予落户。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在该住所落户,并要求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告知该住所原登记人员迁出户口。经告知仍未迁出的,可将其户口迁移至辖区社区家庭集体户,并收回原居民户口簿,为现所有权人在此登记户口,发放居民户口簿。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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