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民政局 对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中心地名命名公告

西宁楼市发布 2021-08-12 09: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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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西宁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承建 的“西宁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中心”予以命名,经命名 的名称为标准名称,并具有专有权,其合法权益受国家、 省、市地名法规保护,特此公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青海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和《西宁市地名 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西宁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承建 的“西宁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中心”予以命名,经命名 的名称为标准名称,并具有专有权,其合法权益受国家、 省、市地名法规保护,特此公告。

 命名名称:西宁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中心 

汉 语 拼 音 :XININGSHIQUNZHONGWENHUAYISHUHUODONGJIAOLIUZHONGXIN

范围特征:公共场所和文化体育设施

含义:项目以创造有文化感染力的绿色公共文化场所为 总目标,集文物保护、科普展陈、休闲体验为一体的展示中心。 

命名理由:新建 规 模:2栋(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

 建筑面积:59645.91平方米 

地 点:城北区小桥大街西侧,门源路北侧。 

西宁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2日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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