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地矿南山庭苑小区缴纳物业费后又被物业收取“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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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地矿南山庭苑小区居民致电晚报社区记者反映,他们已经给物业交纳了水电费、物业费,物业却又向住户收取了一笔“服务费”,小区居民认为这是违规操作,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市民反映
市民张先生说,他是地矿南山庭苑小区居民,今年3月份小区物业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降低了居民用电价格,但是却向每家每户另外收取了每季度25元的服务费。居民觉得,大家已经按时交纳了物业费,额外再收取服务费是没有道理的。也有居民怀疑物业将本应由物业承担和商家承担的电费都摊到了居民的电费里。
记者调查
接到反映后,记者查看了小区物业给居民开具的今年一季度水电费收据,除了水电费以外确实又加收了25元的服务费。
记者就此询问了小区物业负责人,负责人的解释是:该小区水电费自业主入住以来就是一季一交,由物业公司代收代交。居民水电费降价后物业重新计算小区居民的水电费用,2022年排名前列季度物业给供电部门交纳电费217601.88元,但实际能收取到位的电费为184225.77元,而小区13部电梯电费、公共部分使用水电费25817.11元只能公摊到1034户住户中,算下来每户为25元。小区一、二期门口投放的液晶大屏、小屏和饮水机的水电费都由运营商家承担,高层单元门由商家免费安装及维修,物业公司办公用的水电是独立水表及电表,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并没有摊到居民费用中。记者随即查看了所有相关发票,核算下来数据相符。
部门答复
关于小区服务费的收取记者采访了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科的负责人,他说,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公共用电及损耗不能叠加到基础电费里,但可以通过提高物业费来收取。由于很多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提高物业费不符合相关程序,所以一些物业会采取变通方式来收取这部分费用,地矿南山庭苑小区的“服务费”应该就属于这种情况。该小区物业以“服务费”的名目收取公共用电及损耗是违规的,他们会责令其整改;如果实在无法提高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单独收取这部分费用,但是必须将明细予以公示。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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