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将继续提升百姓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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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小编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20年我省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成效显著。站在新的起点,2021年,我省将继续提高城镇住房保障水平,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实现发展新突破。
2020年,住房改善工作有序推进
过去的一年,我省以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为目标,全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1.13万套、老旧小区改造5万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有序推进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100部电梯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序推进,运营基本稳定。持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强水质抽样检测和二次供水管理,加快节水型城市创建。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4.28%和95.78%,主要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缩小。开展12个美丽城镇建设,共整合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0个。各地严格按照美丽城镇建设方案推进工作,为城镇面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发挥重要载体作用。
在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方面,实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和“补针点睛”专项行动,完成767户动态新增危房改造。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全省14.54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鉴定安全、改造安全、保障安全”,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在巩固脱贫成效的基础上,提升农牧区住房品质,开工建设3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并完成农牧区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021年,让居民早日住上安全房、满意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排名前列个五年。在住房方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今后五年,要奋力实现城乡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的目标。
“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省将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水平,实施5.15万套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积极引导居民、专业经营单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实现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落实配套支持政策,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示范引领,高质量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改造成果。
有序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推进老城区使用年限久、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历年棚改安置房等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让居民早日住上安全房、满意房。
同时,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继续实施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有效提升住房品质。实施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以未实施过乡村建设的村庄为重点,强化村庄规划引领,依据村庄自然禀赋和建设实际,分类型标准化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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