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签订买卖合同后 购房人去世继承人须付清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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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令哈社区的居民曾先生反映,他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了王某,可还没有付清剩余的房款王某就去世了,他多次找其儿子小王索要房款,却屡遭拒绝,对方还要求他退还已付的房款,这让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事件回放
据曾先生说,2021年8月他将自己110㎡的房子以1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协商后他同意王某分三次付清房款,并在合同中约定王某需在2021年8月支付30万元房款、2021年9月支付60万元房款,剩余的30万元需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付清,王某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了共计90万元。当他联系王某索要尾款时,却得知王某发生意外去世了,随后他联系到王某的儿子小王,要求其支付剩余的30万元,对方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无法支付剩余的房款,反倒要求他退还王某支付的90万元,这让他无法接受,难道买房人去世后合同就失效了吗?
双方说法
曾先生认为,既然签订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虽然王某去世了,但作为继承人小王理应承担责任,支付剩余的房款,小王要求他退还买房的钱实属无理要求。
小王认为,当初父亲买房自己并不知情,自己也没有钱支付剩余的房款,并且合同是曾先生与父亲签订的,现在父亲去世了,合同就无法再生效,因为自己是继承人,曾先生应该将已经支付的钱退还给他。
律师说法
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乔律师认为:买卖合同中一方死亡后合同是需要继续履行的,因为买卖合同不具有人身依附性,一方死亡并不属于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案情形,曾先生与王某签订有买卖合同,王某作为买受人已支付部分购房款,出卖人接受,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且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此种情况下,王某死亡,曾先生有权要求王某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如果继承人不配合,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继承人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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