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商铺的5万订购费去哪了?提醒西宁购房者付款务必注意付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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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李先生反映,说他购买了海湖新区的一处商铺,当时进行营销的第三方公司收取了他5万元的订购费,承诺将来会在房款中抵扣。事后包括他在内的很多业主发现这5万元并没有在放款总价中抵扣,大家还是向开发商交纳了全额房款。如今开发商不承认这5万元的订购费,李先生等业主退款无门,希望予以关注。
市民反映
李先生说,2017年他看中了青海省庄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海湖新区的一处商铺,当时营销公司宣传该处位置好、一铺难求,购买者需先交5万元的订购费,这笔钱会在房款中抵扣。于是李先生等购买商铺的业主就交了这笔钱,收据上的签章是“西宁胜颜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半年后李先生与开发商正式签订购房协议,并按照协议中的约定交付了全部房款,当时认为交房时开发商会将5万元退还,后来交房时间一拖再拖,不少人想将这笔钱先要回来,谁知开发商说他们根本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钱也并没有入公司账户,让业主自己去起诉收钱的公司。
调查
接反映后,小编查看了李先生提供的相关收据及购房协议,确认情况属实。小编试图联系“西宁胜颜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但是发现该公司不存在,记者随即联系到了青海省庄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确实委托了第三方公司进行分销,但不是“西宁胜颜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而是“置信××公司”,并且在签署的相关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允许“置信××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房款且二次分销必须报备。后来他们陆续发现“置信××公司”不但有私自收取购房者5万元的订购费行为,且进行了二次分销,“西宁胜颜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就是二次分销的承揽公司,但是并没有向他们报备,现已将“置信××公司”起诉至法院,正在等待判决。
部门答复
就此,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科的负责人表示,青海省庄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已经向他们说明此事,他们要求提供相关佐证,如果属实,投诉人需等待法院的判决。
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此提醒购房者,付款时务必注意自己付款的对象是谁,一定要审慎检查收款方是开发商还是个人或第三方公司,切记不要将购房款或购房款之外任何名目的费用直接交于委托代理销售机构或销售人员,以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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