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西宁处理41起骗取公积金案件 涉及金额189万

搜狐焦点西宁站小编 2018-04-10 08: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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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本是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障和帮助的,现在却有一些人无视法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蒙混过关不容易

住房公积金本是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障和帮助的,现在却有一些人无视法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4月2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一缴存职工利用全套虚假资料骗提套取公积金,在随后的调查中,工作人员发现其去年已经骗提套取公积金一次,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追回其已套取的公积金5万元,并做出将情况通报至涉事职工所在单位,在5年内限制其使用公积金的处罚。

“这是今年以来我们发现的第13起利用虚假资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了,去年我们处理了41起,涉及金额189万元。”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到。

该工作人员说:“2月6日,我们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缴存职工铁某利用全套虚假资料骗提套取公积金达9万元,随后将相关资料信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给予该职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了解,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涉及金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据工作人员介绍,面对这些虚假资料,除了靠工作人员的“经验辨别”,随着大数据的运用,那些足以以假乱真的虚假材料会通过与住建、社保、公安等部门的数据比对而被辨别出来。即使还有“漏网之鱼”,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有严格的提取审核和完善的稽核制度,骗提套取行为是无处藏身的。

骗提套取代价大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不法中介为了套取住房公积金,张贴非法广告,通过电话或网络联系骗提职工,伪造印章、制作假证,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中介公司帮助职工骗提套取公积金的一般伎俩有三个:伪造虚假的购房提取材料,如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发票等;伪造虚假的提取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转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终达成违规提取的目的,并从中收取高达10%至30%的高额费用。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提到:“住房公积金虽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这种使用虚假手续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若不加以制止,势必会扰乱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严重影响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作,损害广大缴存职工的利益。”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严防骗提套取行为的同时,不断加大对骗提套取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确认为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批评教育、通报至涉事职工所在单位、纳入黑名单并在5年内限制其使用公积金和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加以处罚。

数据共享防套取

记者调查发现,套取公积金现象的背后,是当前各地、各部门间数据不共享、地区间政策不统一等给不法分子留下了空子。

据了解,不少地方公积金管理部门与其他政府相关部门之间信息数据没有联网共享,在甄别筛查婚姻关系、购房信息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有的职工不满足相关条件,想提公积金提不出来,一些中介就会利用自己手中有贷款的房子,让职工与其假结婚进行套取。按照相关规定,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取自己或者配偶的公积金,有的中介人员就帮人制作假的结婚证通过虚假的婚姻关系进行骗取,有的为了帮人骗提,办理若干次虚假结婚证件。在一些不限购的地区,有的中介利用某套房屋让职工买完再卖,反复交易来帮人套取公积金。这类行为不以购房居住为目的,只是为了套取公积金。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出现频次较多的骗提套取行为,如利用虚假购房合同、虚假结婚证、虚假贷款信息等资料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协调不动产、民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对存疑资料进行查验,以多部门联防的方式进行有效防范。在严防骗提套取行为的同时,不断加大对骗提套取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好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保证广大缴存职工权益不受损害。(来源:青海法制报)

实习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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