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馈广大业主,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给予提前还款的客户特大优惠,具体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2018年10月8日8时至10月14日24时。
二、客户优惠办法:2018年10月7日24时前所有已交齐应交首期款的,且2018年11月1日起的未到期应付款项,如客户于10月8日8时至10月14日24时期间自愿提前交款的,每提前缴纳一期款项,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给予客户特大优惠:
每期应付款的优惠金额=每期应付款金额*年优惠率13%*未到期天数/365天(未到期天数为实际支付日到应付款日之间的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