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应注意规避购房合同中的这些“陷阱”

搜狐焦点西宁站 2019-05-30 08: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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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购房合同上有很多细节是非常值得购房者关注的。由于信息不对等,购房者有时很难判断真相,因此务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提高警惕,规避“陷阱”。

购房时,购房合同上有很多细节是非常值得购房者关注的。由于信息不对等,购房者有时很难判断真相,因此务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提高警惕,规避“陷阱”。

房屋交易中合同较大

房屋买卖过程中,无论双方意见是否统一,是否出于真实意愿,合同都是作为解决纠纷的判断基础。对于开发商来说,隐瞒部分信息或者故意混淆某些概念,可能都算不上欺骗。常有购房者被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误导,产生了错误的认知并作出购房决定。而在发生纠纷时,却发现合同上已注明了相关内容,最终无法维权。

最常见的案例,就是开发商承诺赠送车位或阳台,这些区域却在交房时不翼而飞,但因为未曾在合同中提及,便不算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购房时,开发商通常会要求购房者先缴纳定金,之后,再和购房者签订一份认购书,表示双方达成了购买房屋的约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认购书并非购房合同,仅是一份意向协议,双方还有反悔的余地。所以,当购房者决意购买房屋时,应及时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并不保险。

补充协议及物业费纠纷

而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往往会对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表示不满,但开发商常以合同已备案的理由搪塞,事实上,商品房买卖在房管局的备案并非不可修改。如果购房者对合同中某项内容不满意,或想要备注开发商承诺类文字,如赠送面积等,可要求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这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购房者在购房时有权要求签订物业合同。即使当时并未确定物业公司,也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相关合同,双方约定好物业费用即可。如果先行签订了类似补充协议,当物业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时私自抬高物业费,购房者可向开发商进行索赔。

户型变动应这样维权

购房者在购房时可能并未见到实际户型,只能依靠开发商提供的样板图进行对照。而在房屋交付后,却发现户型有变动。这里要注意的是,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在房屋预售前,其房屋设计图纸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备案。因此,在购买房屋前,购房者除了向开发商索要样板图外,还可以索要设计图。在其房屋预售开始之后,没有获得购房者的许可,是无权变动房屋户型的,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就可以向开发商进行索赔。(来源:海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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